台灣立報 2011-10-31 23:00 作者:王雅萍

2008年冬天,原民會推動「部落托育試驗計畫」,雇用在地部落婦女提供兒童托育服務,一方面照顧學齡前的幼兒,另一方面創造在地就業機會,筆者覺得這是一個非常進步的新方案,紐西蘭聞名全球的語言復振工作也是從做好毛利幼兒教育開始的。
不料當部落興高采烈地推動計畫不到半年,原民會接到內政部兒童局的函,指出部落托育班違反《兒童教育及照顧法》等法律,接下來一場部落與國家、原鄉在地原住民婦女與幼托專業之間的衝突就此展開。

這些托育班的老師在社工的陪伴下,彼此相互集結,不斷向國家體制提出質疑與挑戰。雖然行政院原民會目前仍持續補助實驗計畫,目前教育部基於《幼教法》的規定,卻即將主宰著部落托育的未來發展,值得原住民各界關心。
在10月26日政大社會工作研究所邀請到參與集體行動的屏東縣平和部落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依漾、德布藍恩,至善基金會南部工作站主任楊江瑛,部落互助托育行動聯盟的金天立,以及屏東旭海托育班的潘宜芸老師等現身說法。
筆者聽完他們簡報這段培力在地原住民婦女的行動過程,非常感佩這群投入倡議部落托育自主聯盟的團隊成員,能夠帶領部落撐過沒有固定薪資的歲月,讓部落關心小孩照顧,用行動感動耆老,願意站出來發聲跟主流教育對抗,捍衛民族教育權。
相較於部落對兒童的照顧,我們的政府做了什麼?筆者發現政府在訂定法律時忽略的兒童照顧的民族多樣性,用都會區的人口密集的思考法,用空間、設施及設備等硬體的物化思考,而非從人性化角度來思考原民的幼兒教育權利問題。
其實在民國50到70年代,台灣曾經普設村立托兒所,利用社區的公共空間來做兒童的社區照顧,記得筆者家鄉的農村托兒所,就設在村莊的大廟裡,每天都有娃娃車來接弟弟妹妹去上課。不過在民國70年代以後,改由市場機構決定,廣設立私人托兒所及幼稚園。此後鄉立托兒所及公共托育問題一直不受重視,目前年輕的父母有沉重的托育經濟負擔,這應該是台灣職業婦女不敢生育的結構性元兇。
關閉鄉托及部落托育機構剝奪其兒童受教權,讓長期以來社經地位不利的原鄉部落解體,也因此流浪到都市,形成目前都會區的社會福利照顧服務的負擔,政府也用都會區的幼稚園照顧模式來設計與思考原鄉的兒童照顧空間的消防法規,要求部落及偏鄉一體適用。殊不知兒童照顧的危險大多出現在娃娃車接送的過程,而不是部落的公共空間沒有消防設備。
部落自主托育不能採台北看天下的一刀切適履削足的法規,筆者想起中國社會科學院副秘書長郝時遠教授日前在政大演講「當前中國大陸民族問題與國際現勢」時,提醒當政者如果「當權者用一刀切的方式來面對民族文化差異,突顯的將是執政者的無能」,在台灣我們不用等待統治者的善意,面對缺乏多元治理的能力的政府,原住民可用民主選票讓其下台。
(政大民族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