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3 台灣立報

【記者呂淑姮台北報導】「學校放暑假,送到公托去的孩子們,現在都送到伯特利這邊照顧。有的父母很晚才下班,有的身體不好。也有的是越南、菲律賓嫁到台灣來的女性。不只這樣,伯特利還收過父母託孤,或者吸毒罪犯無法照顧小孩、棄養孩童……送到我的口,無論是不是原住民族,是不是在所謂的上班時間,伯特利都會打開大門。」伯特利照顧中心、魯凱族傳道盧秋月說。

這段話聽來讓人動容,盧秋月說這是「最真實、第一線、最陰暗的社會角落」,因她小時在部落成長,部落固有的傳統「共同照顧、分享」已經是人生的信仰,雖然到都會邊緣地帶的五股區服務,不是原住民族地區,也要繼續實踐,並教孩子學會這個信念。

但這樣的做法,為沒有血緣、不同族群或者素未謀面的陌生人付出關懷照顧:包括消防建築、教育等各領域,你知道這總共犯了多少現代法律定義之罪?為何法律規範要讓「互助」精神成為一種罪惡?

安全鑑定反招危害

23日由立委吳宜臻、陳其邁召開「社區互助教保服務」公聽會。立委吳宜臻提到,5月時,立院曾修法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0條修正案,讓原住民族可使用「部落互助」、「社區互助」教保服務。實施方式則由教育部訂出「社區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但在此辦法出爐後,對於目前努力多年的部落托育的團體,有實務面困難,在法條解釋上也有中央地方不同調的困擾,需積極對話協商。

幼托整合後,幼兒教育主管機關為教育部,原住民族地區亦同。但此案例中,原民幼托的經費來源,仍然是行政院原民會。

部落互助托育行動聯盟發言人楊江瑛說,「社區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中規定對於部落有許多細項繁瑣、不符合現況需求的問題,例如規定只能招收30人、申請設立登記項目門檻過嚴、每隔5年要重新申設一次,以及建照、土地使用執照、消防安檢、結構安全鑑定。她出示檢查時拍攝的照片,結構鑑定需在屋梁上「鑽心取樣」,每年都要鑽一個深洞,幾年下來就算屋梁原本沒問題恐怕都要鑽出問題。

滿州鄉港仔社區發展協會執行秘書張基忠說,自己小時候有幼稚園可以念,但現在幼稚園都整合或裁併了,孩子們無法就近就讀,只好到很遠的地方去就學。社區父母想自己照顧孩子,於是使用政府蓋的活動中心來當教室:「同樣一個空間,為何可以當全社區休閒活動的場所,成為幼兒園時,就會變成不合法的建築?難道活動中心不是合法建築?」張基忠點出法律的矛盾。

幫助不分族群地域

伯特利創辦人盧秋月則說,孩子的照顧不能停下來,許多時候還要顧及對父母的照顧關懷,所有的工作都無法停止,她根本無法思考法律的問題。「當有人需要照顧,哪需要分他是原住民、漢人、新移民?」

在伯特利有大朋友帶小朋友,有不同族群的孩子一起學習,但這樣的學習方式無法在法條中找到歸類,所以並不合於法律規範,也就無法「合法」。盧秋月說,在「正統」學術、官方人士眼裡看來,竟會給伯特利「龍蛇雜處」評價。她只說,法律不能用一種不適合所有人的框架去規範,並將全部無法符合框架的人,都視為不合法。「走到第一線去看,別怕問題上身!」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幼兒教育系副教授邱志鵬提到幼教結構問題,他說,幼托整合後幼兒教育主管機關歸給教育部,形成「幼兒教育學校化」,邱志鵬說,這是危險且錯誤的路,因幼兒園並非「學校」。

另外,邱志鵬也說:「互助的精神,是否有規定,人要住在哪邊才能互相幫助?哪一種族別的人才能互相幫助?」互相幫助,根本不必以「人」或「地」來框架「社區互助」的概念,邱志鵬提醒,既然要為「社區互助」立法,切莫忘記立法精神。

台灣社區照顧協會理事長劉毓秀也提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中的「社區互助式教保服務」,「社區自治」是一個重要的過程。要讓社區中的父母對於教育能產生共識,互相討論與影響,不要早早把孩子送去補習英文數學,讓補習業者惡性競爭,而是思考多元教育的可能性。

在幼照法第10條中規定的「離島、偏鄉於幼兒園普及前得採社區互助式教保服務」,邱志鵬、劉毓秀都說,這樣的法律條文是為誰服務?父母為何不能擁有、主張自行選擇「由誰來照顧孩子」的權力?此一問題應該要被提出檢討。

加強跨部會協調溝通

部落互助托育行動聯盟盼望,社區互助式教保服務,能在實施過程中有更多「部落審議、社區自治」的可能,經由共同討論產生決策,讓家長們一起參與教育過程;聯盟在公聽會上表示,希望教育部可將法條限制鬆綁以及再協調。

原民會副主委林江義表示,7月初曾邀教育部以及民間團體一起研商「社區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當日民間團體曾表示,盼望能放寬登記設立所需要的申請流程、增加招收人數、免去5年重新換照的限制。林江義在公聽會上表示,請教育部與民間團體與原民會再度共同協商。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黃子騰回應:「教育部的態度是,原民會提出來的基本上都是可行的。」往後修法方向,若涉及建築、消防法規,因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教育部會盡量配合內政部或請內政部給予彈性空間。

在實施辦法中,民間團體所提建議,黃子騰說,因「社區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沒有太過細寫,部分法條造成地方政府解讀判定有所誤解,他表示會行文地方政府,「每5年換照,有點嚴苛。」另外在原鄉部分因土地與環境的特殊性,消防安檢等相關檢查,黃子騰說也應從寬從簡。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請原民會繼續與民間團體溝通,提出應修正部分,日後於修改辦法時將會一併協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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